质量承诺书

时间:2024-07-10 22:43:31
【精选】质量承诺书集锦10篇

【精选】质量承诺书集锦10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我们可以使用承诺书的机会越来越多,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承诺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质量承诺书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质量承诺书 篇1

尊敬的 (客户):

非常感谢您选用本公司的产品!为了保护您的权益,本着对用户负责的原则,本司对您所购买的产品质量作出如下保证及说明:

一、符合标准:

(注明外观、尺寸、性能,符合具体标准)

二、质量保证期从购买之日起,自然状态下使用为期*年(以购货发票日期为准)。

三、质量保证书自用户填妥用户注册卡并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后有效。

四、质量保证期,产品正常使用时发生故障,凭产品保修卡由公司负责提供免费售后服务,但因人为原因,或水灾、火灾、地震等灾害、不可抗力原因而致损坏,不属此保修范围。

五、质量保证期间,如有下列情况,公司视情况收取材料费、维修费。

1、未出示产品保修卡或产品保修卡内容不符;

2、未依据用户手册所指示工作程序环境使用所致损坏;

3、擅自拆卸、扩充、改装所致损坏;

4、非公司技术人员维修所致损坏。

六、本质量保证书仅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

七、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公司产品使用手册要求安装使用产品。

2、确使妥善保养,有助于延长公司产品使用寿命。

3、产品使用环境发生剧变,应及时与公司联系。

  ********有限公司

  公司印鉴:

质量承诺书 篇2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增强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自觉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工程名称: 航天水泥厂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5#楼承诺人身份证号:承诺人注册执业资格:承诺人注册执业证号:承诺人(签字):联系电话:承诺人所在单位法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承诺人所在单位(盖章)

年月日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两份提交给工程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竣工备案时提交给工程竣工备案管理部门,一份保存于承诺人所在单位备查。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增强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自觉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质量承诺书 篇3

(建设单位名称)作为(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年××月××日

质量承诺书 篇4

本人受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 滨海新区沿海中线以北三期道路工程 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对该工程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责任制,正确履行工程合同,对建设项目的设计质量负责。

二、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支持与配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三、在本工程管理中廉洁自律,杜绝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等有违职业道德的行为,并自觉接受监督。

四、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经现场见证的勘察成果、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设计技术规范进行设计。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积极做好设计后续服务。拒绝任何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

五、严格审查、签署工程设计文件,确保提供的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六、若本人未切实履行以上质量责任承诺,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的,愿依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不因责任主体单位已发生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等情况,或本人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而免责。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人签字: 身 份 证 号: 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证号: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质量承诺书 篇5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产品!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证产 ……此处隐藏1789个字……各事业部及管理中心的继续支持和帮忙,恳请你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把今后的服务工作做得更细致、更实际、更周到,为构建礼貌、诚信和谐的工作环境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品质部质量承诺书4

为规范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保障货物运输安全,保护货主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向广大客户慎重承诺:

一、本公司是一家实力雄厚的合法的运输企业,依法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证件。多年以来专业从事烟草制品、烟草专用物资的运输业务,熟悉全国相关烟草企业的运输线路,与全国多家烟草企业持续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在开展运输业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烟叶、卷烟、烟用物资的相关要求装载、起运和缷货,保证货品在运输过程的安全。

1、本公司设置了调度员专职岗位,负责车辆的计划协调与管理跟踪服务,保证车辆的合理配置,保障营运业务的顺畅运作。

2、设置安全员专职岗位,负责对营运车辆的例行检查和对驾驶人员的监督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营运业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严格按照客户带给的运单、合同和准运证的相关要求。接到客户通知保证在1小时内及时安排车况良好、车型适合的车辆到达装货现场或客户指定地点。并配合做好货物的装货现场等各个环节的衔接。

4、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超准运证运输。

5、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清扫,保证车辆整洁无异味。同时按照客户的运单配备专车,保证不混装货品。装运过程中,做足防护措施,起运前安排专人检查雨布、蓬布的安全性能,车辆未盖好蓬布、雨布不允许出装货现场。

6、本公司自行带给JS12GZ020—1项目的服务,承诺不将货物转委托第三人运输。采购方(广东烟草南雄市有限公司)书面要求除外。

7、本公司购买了大额货物运输保险及烟叶专项保险,本公司有潜力承担一切经营风险以及意外风险。本公司确保“零”货损货差率;“100%”准时到达率(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在运输暂管期间(即在起运地装载完毕至到达目的地缷载完毕期间),如客户的货品发生丢失或损坏由本公司照价赔偿。

三、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认真执行。

1、保证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持续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运输。

2、保证定期组织驾乘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业务培训,使驾乘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知识、技能、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

3、保证所聘用的驾乘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职责事故记录),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4、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诚实信用,优质服务。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五、遵守所制定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我公司在此慎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理解管理部门处罚。

  承诺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签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

质量承诺书 篇10

尊敬的用户:

为了保护建设工程使用单位(用户)的合法权益,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法》等有关规定,对您使用的工程质量保证给予以下承诺:

一、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

二、建设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单位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暖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修义务的承担及维修的经济责任的承担应按下述原则处理:

1、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2、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按有关规定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

3、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或经其验收同意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4、因建设单位(含监理单位)错误管理造成的质量缺陷,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如属监理单位负责,则由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索赔。

5、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6、由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损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建设参与各方根据国家具体政策分担经济责任。

四、房屋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自接到保修要求之日起,必须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住宅工程首次上门服务,水电不得超过48小时,土建不得超过7天,情况紧急则应立即赶到现场。

五、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施工单位不得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由有关部门给予处罚。投诉电话:

七、工程质量保证书说明事项:

注:1、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2、国家、省、市对建设工程保修期限、保修内容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建设单位(公章)

联系人: 电话:

施工单位(公章)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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